激光共聚焦顯微鏡對于樣品尺寸確實有一定的特殊要求,這些要求主要基于顯微鏡的工作原理、樣品臺的尺寸以及顯微鏡的分辨率等因素。以下是對激光共聚焦顯微鏡樣品尺寸要求的詳細歸納:
一、生物樣品尺寸要求
蓋玻片厚度:對于生物樣品,通常需要使用蓋玻片進行封片。蓋玻片的厚度要求通常不超過0.17mm,以確保顯微鏡能夠準確聚焦并獲取清晰的圖像。
樣品尺寸與形狀:
樣品需要能夠貼壁良好,不能懸浮起來。這要求樣品在載玻片上固定好后,其尺寸和形狀應適合顯微鏡的觀察。
對于需要重構的樣品,需要明確掃描區域的大小、位置和Z步進。這些參數會影響測試時間,并且需要確保樣品尺寸在顯微鏡的可觀察范圍內。
二、材料樣品尺寸要求
*大面積:對于材料樣品,其*大面積通常在1.11×1.8mm到5×5mm的范圍內。這個范圍是基于顯微鏡的視野和分辨率來確定的,以確保能夠獲取到清晰的圖像。
樣品平整性:材料樣品B須平整,以確保顯微鏡能夠準確聚焦并避免圖像失真。
三、其他特殊樣品尺寸要求
菌液/污泥/污水類樣品:這類樣品通常需要進行離心處理,以獲得適當大小的沉淀物進行觀察。沉淀物的尺寸應適合顯微鏡的觀察范圍。
生物膜樣品:對于塊體類生物膜樣品,建議其長寬高尺寸不超過1cm;對于薄膜類樣品,直徑尺寸不超過2cm。同時,樣品表面需要平整,并標出拍攝面。
植物類樣品:植物類樣品可以進行簡單冰切及刀切處理。對于特殊類樣品,如病理組織切片,可能需要按照特定的尺寸和要求進行制備。
與細胞共培養的樣品:這類樣品的尺寸要求取決于與細胞的作用方式和樣本處理方式。例如,對于塊體類樣品,如果與細胞直接接觸,則至少需要一個/種細胞/時間點;如果采用浸提方式處理,則需要根據浸提方式和檢測時間點來確定樣品量。
四、綜合要求
拍攝需求:在提供樣品時,需要明確激發/發射波長、拍攝類型(2D/3D)、拍攝倍數等要求,以便顯微鏡操作人員能夠正確設置參數并獲取滿意的圖像。
樣品重量與尺寸限制:對于固體類直接拍攝樣品,建議其長寬不超過20mm,厚度不超過10mm,重量不超過10g。同時,需要標出測試面以確保正確觀察。
綜上所述,激光共聚焦顯微鏡對于樣品尺寸有一定的特殊要求。這些要求基于顯微鏡的工作原理和性能參數來確定,以確保能夠獲取到清晰、準確的顯微圖像。在準備樣品時,需要根據具體的顯微鏡型號和檢測需求來遵循這些要求。